关于做好2018级高职(专科)学生校内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 |
浏览:303次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6日 |
各学院: 为做好2018级高职(专科)学生校内专业调整工作,按照《学生校内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衢院学发〔2017〕9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做好专业调整学生的材料审核工作,并帮助学生分析利弊,指导学生进行专业重选; 2.转专业办理程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衢州学院学生校内专业调整申请表》并打印——学院核实情况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学院章——学院将转专业学生申报情况汇总后填写《衢州学院校内专业调整申请学生花名册》; 3.请各学院于2019年1月10日之前,将各自学院《花名册》(电子版)、转专业学生《申请表》(纸质版)报送学生处招生办。
学生处、教务处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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