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指南

浏览:366次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1日

一、招生计划

测试类别

专业

计划数

选考科目

备注

师范类

学前教育(师范)

35

不限

统一按师范类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成绩师范类内专业均有效。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后,在高考志愿填报时,学前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均可填报。

小学教育(师范)

35

不限

注:选考科目要求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已公布的2019年统一高考选考科目一致。

二、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含)以上2016之前往届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

(一)学考科目成绩3门(含)以上为A等或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含)以上,其余为D等(含)以上。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10门(2016之前往届高中生,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中取其等第高的1门计入,下同)。

(二)学考科目成绩均为D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特长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以上(限个人项目);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衢州学院招生网(http://zs.qzc.edu.cn/),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2.申请材料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要求以扫描件(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确保清晰、无变形,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①《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在同一页;

 ③获奖材料证明:符合本章程公布的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获奖证书,原件直接扫描上传;

 ④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报考我校及专业的理由和优势,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须考生本人手写(不接受电脑打印件)。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入书面评审环节。

2.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进行评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所有考生直接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1)其中符合本章程公布的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受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限制。

2)其余考生按其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其他等级不计分,满分为100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入围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5倍;最后一名折算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B等、C等科目数确定,若再相同则一并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3.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2)综合素质测试重点包括学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等,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五、相关时间安排(具体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1.网上报名时间:201934日至317日;

2.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18日至326日;

3.书面评审结果与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查询、缴纳报考费:327日至331日;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缴纳报考费140/人。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考费概不退还。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

4.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8日至413日;

5.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13日至14日;

6.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及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20日起,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六、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浙江省2019年普通类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且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否则无效。入围考生可同时填报学前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两个专业,也可以只填报其中之一。

2.录取规则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投档方法: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被调剂考生的录取专业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4录取人数: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转专业政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需转专业与普通录取学生相同依据《衢州学院学生校内专业调整实施办法》执行。

七、2017-2018录取情况

专业

2018

2017

备注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学前教育(师范)

64

42

56.31

82

46

63.60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

91.6

65.6

82.61

100

71

85.07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

561

490

522.74

547

466

508.39

高考文化成绩(50%

75.62

66.61

70.9

77.49

69.35

72.13

综合成绩

小学教育(师范)

70

49

63.26

/

/

/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

93.6

77.2

84.51

/

/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

579

497

535.89

/

/

/

高考文化成绩(50%

78.46

72.12

73.73

/

/

/

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