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浏览:302次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7日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鼓励学生树立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根据《衢州学院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现将2019-2020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报

1.10月17日~10月22日,校内各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一岗一申报表”对2019-2020学年需设置的固定岗通过钉钉进行申请,并上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岗申报表》(附件1),固定岗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至学生处,逾期不予受理,临时岗由用工单位提前一个月通过钉钉提出申请。

2.10月22日~23日,学校对用工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数。

二、学生申请原则

1.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需向新生倾斜。

2.学生申请勤工助学需填写《大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原则上是已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情况说明原因)。

三、岗位招聘

学校将于10月29日举办2019-2020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会,届时由学生向用工单位提出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用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录用学生,并建立适当候补资料库,同时将本部门录用学生的《大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送交至学生处备案。招聘会未录用学生可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申请,有岗位需求时,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四、时间安排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应不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五、劳动报酬

学生参加学校内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月计算,校内固定岗位以每月40个工时、每小时15元人民币计酬(如实际在岗时间少于40个工时,需按实际工作时间计酬),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15元人民币。

六、其他要求

1.严格用工管理。各用工单位的勤工助学管理员要做好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指导、管理工作,积极发挥资助育人功效,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考核(填写《衢州学院勤工助学考勤表》(附件3)),严格执行人岗一致的原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单位勤工助学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存在缺岗情况的,学校将核减岗位设置数。

2.提高安全意识。用工单位需做好对勤工助学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工作,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危作业,注意保障勤工助学学生的人身安全。

3. 做好及时反馈。用工单位在确定岗位录用人员后需及时向申请但未录用的学生进行情况反馈。

联系人:李小庆;咨询电话:8015019。


附件: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岗申报表》

2.《大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3.《衢州学院勤工助学考勤表》



衢州学院学生处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