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中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956次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4日

各学院:

根据衢院学工发【2018】6号《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学工部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中期考核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经学工部批准设立的首批4个辅导员工作室:

“月芽儿”心理工作室

“智慧学工”工作室

“日新”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室

“星火”学生骨干担当力提升工作室

二、验收形式

由各工作室提交《衢州学院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申报表》,围绕工作室的建设方案执行情况,从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设措施及研究成果、下一步工作方案等进行汇总报告,并附上相关成果材料,学工部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反馈考核意见。

三、相关要求

请各工作室于4月20日前完成中期自评、撰写报告并提交至学工部学管科。自评报告应附相关支撑材料,如文字、图片、视频等。中期考核未通过者,需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如整改仍不到位将给予撤销处理。

联系人:周康    联系电话:13655707800

附件:

1.《衢州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2.《衢州学院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申报表》

党委学工部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