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招生工作考核奖励的通知

浏览:595次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1日

各学院:

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圆满完成,生源质量稳步提升。根据《衢州学院招生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修订)》(衢院学【2020】3号)文件要求,现对各学院招生工作进行考核,为招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奖励对象

1.考核对象:各二级学院

2.奖励对象: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主要分为招生工作基础考核、招生工作绩效考核两部分。领导重视程度、日常工作任务、招生宣传工作、生源基地建设四项为招生工作基础考核,总分为40分,如基础考核总分低于30分,则该学院不得参与当年度招生工作各项奖励评比。省内本科录取情况、衢州生源情况、报到情况三项为招生工作绩效考核,总分为60分。招生工作基础考核得分和招生工作绩效考核得分之和为该学院当年度招生工作考核总评得分,总分为100分。

2.统计时间范围: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三、考核程序

1.各学院对照《衢州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考核与奖励指标》进行自评,填写《衢州学院招生工作考核自评表》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附件1),于12月3日前将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同时报送学生处招生办。

2.学生处招生办根据各学院自评情况及报送材料对各学院进行考核后,计算出各学院当年度招生工作考核总评得分。

四、奖励程序

招生工作奖项包括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奖、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奖及招生工作单项先进奖,具体评选条件参照《衢州学院招生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修订)》文件。

1.符合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教职工,填写《衢州学院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由所在学院初选推荐,并于12月3日前将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同时报送学生处招生办。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奖、先进单项奖依据当年度《衢州学院招生工作考核奖励指标》的相关数据直接评选,无须申报。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数据及材料进行汇总统计审核,初定各类先进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的各类先进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发放奖金。

附件:

1.《衢州学院招生工作考核自评表》

2.《衢州学院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衢州学院招生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