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浏览:1355次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学院: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1~2022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

序号

学院

省政府奖学金名额

1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6

2

机械工程学院

32

3

建筑工程学院

27

4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30

5

商学院

25

6

教师教育学院

43

7

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17

 

合计

200

二、申报条件

按照《衢州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附件1)文件要求执行。

21级本科、专科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的学生,省政府奖学金在转入班级中评定;21级本科、专科二级学院范围内转专业的学生,省政府奖学金在原班级中评定。

三、材料上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各学院认真核实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在限额内严格把关,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提出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拟推荐名单,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后,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推荐为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的学生须严格按照《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及样表》(附件3)要求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各学院务必于10月23日前完成省政府奖学金院内公示,并将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推荐学生汇总名单(附件4)于10月23日前以纸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学生教育管理科(行政楼106),纸质汇总表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

四、其他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书记(副书记)为组长的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小组,负责本学院申报学生的测评、推荐和审核,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

1.《衢州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及样表

4.普通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