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关于在2023级学生中实施新生导师制的通知

浏览:13次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各学院,行政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在学生培养中的教育、引导、服务作用。学校决定继续在2023学生中实行新生导师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导师的组织管理

各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双组长的新生导师制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学院的党政领导班子、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新生导师制的实施细则制定、工作开展、过程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二、新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

三、新生导师的工作职责

1.注重学生人生引导。充分发挥新生导师引领作用,加强对学生的人生、思想引导,帮助学生端正思想、学习态度,树立崇高理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负责学生学业辅导。新生导师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知识结构优势,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掌握学习方法,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3.做好学生生活指导。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状况,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明确生活目标,端正生活态度,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给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应有的帮助。

4.引导学生生涯规划。新生导师根据学生的特点、兴趣、爱好,加强对学生学业规划、择业规划和个人发展规划的指导,帮助学生较早明确学业生涯和职业生涯的目标。

四、新生导师的配备要求

各学院在立足本部门人员的基础上,可邀请校内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离退休教职工等对象,组建各自学院的新生导师库(校内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新生导师的选聘工作,各学院具体可参照附件1提供的人员参考范围),并采取学院选聘的方式为每位2023学生配备新生导师(新生导师配备可以考虑以学生寝室为单位),新生导师制聘期为1年。

五、新生导师的工作要求

1.新生导师需主动联系学生,加强与学生沟通和交流,向学生公布联系电话、办公地点,明确接受咨询的时间表,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可通过专题讲座、座谈讨论、个别谈话、实践活动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

2.新生导师应认真履行职责,需制定指导计划,加强对学生人生引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生涯规划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关注学生学业以及思想发展动态。原则上每学期新生导师指导每个学生不少于4次。

六、新生导师的考核评优

各学院要注重新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自身实际及特点,建立新生导师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将新生导师制工作纳入到教职工考核的内容,各学院新生导师工作考核结果报学工部备案。

七、其他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2023新生导师制实施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深化新生导师工作内容,认真组织2023新生导师的选聘工作,于928日前完成新生导师的聘任工作,真正发挥新生导师在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并填写《衢州学院2023新生导师选聘名单》(附件2),并将相应其电子版材料通过钉钉报送给学工部蓝宇航

2.请各学院1027日前将2022级新生导师工作考核结果和《衢州学院2023新生导师配备情况统计表》(附件3)的材料报送给学工部周康,其中纸质版材料需经各学院新生导师制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相应电子版材料通过浙政钉报送。


附件:1.《各学院建立新生导师库对象范围参考表》

2.衢州学院2023新生导师选聘名单

3.衢州学院2023新生导师配备情况统计表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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