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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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636次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18日 | ||||||||||||||||||||||||||||||||||||||||||||||||||
各系(部)、处(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09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电传〔2009〕19号)精神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做好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二、工作安排 1、请各系在2月23日之前将确定的《2009届优秀毕业生初评登记表》、《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及其电子表格报学生教育管理科; 2、学工部(处)将于2月27日前根据初评结果进行名单公示; 3、各系于3月3日~7日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校优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按要求报于学生教育管理科。 附: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09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印制) 3、《2009届优秀毕业生初评登记表》 4、《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印制) 5、《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省优、校优)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委员会学工部 2009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