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
浏览:1082次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8日 |
各学院: 目前正值春暖花开之时,清明节也即将来临,学生自行外出游玩的活动不断增多,为确保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现就“清明节”前后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 2.放假前,各学院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3.严格做好假日前后的学生考勤工作,督促学生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认真听好每一节课,不得擅自提前离校。节后学生必须按时返校,辅导员及班主任要及时排查未返校学生,对违反规定者从严处理。 4.学校不组织集体郊游活动,严禁学生私自组织出游。 5.假期学生外出要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随时与各学院保持联系,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 6.留校学生要安排好自己的学习、生活,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希望各学院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学生“清明节”放假前后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相关的教育宣传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学工部(处) 2011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