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衢州学院第三届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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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922次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17日 | ||||||||||||||||||||||||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精神,提高我校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促进辅导员之间相互学习,同时为更高级别的职业能力大赛提供练兵场,经研究,决定举办衢州学院第三届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全校范围内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专职辅导员,由各二级学院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竞赛内容 1.业务测试:①基础知识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问题破解能力。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领域的理论和知识,党的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等。②公文写作。公文写作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对与工作相关公文的格式、内容的把握及基本文字水平。 2.主题班会:采用视频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综合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视频包括班会方案阐述、班会组织等内容。要求视频图像、声音清晰,无抖动、无杂音。限时10分钟。 3.自我介绍与工作展示:辅导员对个人情况和特色工作进行介绍与展示,使用背景音乐、PPT或其他道具。限时3分钟。 4.主题演讲:主要考察辅导员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参赛选手随机抽题,根据指定主题进行演讲。限时3分钟。 5.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赛选手随机抽题,就案例中的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启示进行阐述。限时4分钟。 6.谈心谈话: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以及沟通技巧。参赛选手随机抽题,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限时4分钟。 三、竞赛时间 1.业务测试:暂定于2015年3月10日 2.主题班会:视频于2015年1月28日前交于学工部学管科 3.主题演讲、案例分析、谈心谈话:暂定于2015年3月12日 四、竞赛规则 1.竞赛满分为100分,其中业务测试占10%,自我介绍及工作展示占10%,主题演讲占10%,主题班会占20%,案例分析占20%,谈心谈话占30%。 2.按竞赛成绩由高到低评选出最终奖项。 五、奖项设置 奖项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单项奖。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5年1月16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学工部学管科。联系人:张莉莉。 附件:衢州学院第三届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学工部 2015年1月13日 附件: 衢州学院第三届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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