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立心理督导机制提升心理咨询师专业水平 |
浏览:487次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08日 |
为强化我校心理咨询师咨询技能,提升咨询师实操能力,促进咨询师个人成长,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专业水平,学校于本学期建立了心理督导机制。5月8日,学工部邀请浙江省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金华市第二医院主任医师、浙师大应用心理学研究生实践指导老师黄恩来校开展第一次心理督导活动,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全体专兼职咨询师参加了活动。 活动伊始,黄恩老师联系自我经历分享了作为一名心理咨询师,通过“不断学习,打好基本功,吸收多种心理咨询流派的理论精髓,最终形成自己的咨询理论和风格”的成长之路。随后,围绕“建立咨询关系”,黄恩老师系统讲解了咨询治疗联盟“铁三角”――兴趣、理解和共情,强调良好咨询关系的建立是一次成功心理咨询的关键。通过大量的案例呈现,黄恩老师以角色扮演的方式,为与会老师示范了如何与来访者进行共情理解,并教授如何在初次访谈中与来访者建立联结,如何进行开放式提问,如何确认来访者的感受,以及如何进行反思性的倾听并做总结。
整场心理督导活动,黄恩老师灵活采取多种模式方法和技巧,有头脑风暴式的讨论,有和风细雨般的解疑,不仅帮助解决咨询师在咨询中遇到的瓶颈,也释放咨询师内心的压力,让咨询师在督导中获得了成长。 据悉,我校已建立了长期的心理督导机制,每月定期举办一次心理督导活动,督导内容涵盖专兼职咨询师工作中遇到的疑难个案及咨询技能的专题学习。 “心理督导”是对长期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的职业化过程的专业指导。 督导是一个由有经验的心理治疗师来完成的复杂过程,其目的是培训年轻的心理治疗师更有效地完成其临床治疗任务。国外由于其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活动开展的历史比较久,已经建立了比较好的督导制度和体系,每一位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都有自己的督导。随着国内心理咨询行业的发展以及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从业人员的增加,高校心理督导制度已列入心理健康教育考评体系。(学工部 李小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