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4~2015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典型事迹宣讲活动的通知 |
浏览:809次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07日 |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总结与交流优良学风班、特优学风班、国家奖学金、校园十佳之星等评选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宣传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勤奋学习、努力实践、团结进取、勇于创新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朋辈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全校形成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行2014~2015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典型事迹宣讲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12月7日~12月18日 二、宣讲地点 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三、宣讲形式 学校组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讲团,成员由2014~2015学年特优学风班代表、校园十佳之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组成(具体事迹见附件1),各学院自主从宣讲团中选取先进集体代表、先进个人作为本学院先进事迹报告人,也可根据学院自身实际,从学院内部选取一定数量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作为先进事迹报告人。 四、具体分工 1.学生处、团委负责组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讲团,落实先进事迹报告人并审核宣讲内容。 2.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宣讲活动的组织安排,自行确定宣讲时间、场地申请、现场布置、人员组织、宣传报道,并于12月2日16:00点前将《 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讲活动安排表》(见附件2)发送至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郑萌璐老师OA邮箱。 五、注意事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原则上要求在校的全体学生参加宣讲会。各学院要结合本院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先进事迹报告人,将宣讲会举办成全员参与、富有特色、气氛热烈的精彩盛会,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优良班风、学风、校风建设。 学工部、团委 201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