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衢州学院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
浏览:324次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8日 |
各学院: 为更好地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衢州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1.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本专科资助对象学生; 2.品行端正,学习勤奋,生活简朴; 3.遵守校纪校规,如有违纪,按期解除处分后仍可申请; 4.一年级学生申请者,自进校以来,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 5.其它年级学生申请者,其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要求在班级前50%; 6.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毕业班学生不参加; 8.在校期间已享受过学费减免的学生不参加。 二、减免标准及名额 学费减免分为三档,一档减免额度为一学年全额学费(按照2020~2021学年学费标准),名额共31人;二档学费减免额度为2000元/学年,名额共47人;三档学费减免额度为1000元/学年,名额共78人。各学院学费减免申请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减免程序 1.符合学费减免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衢州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2); 2.学院在充分征求班主任、辅导员意见后,提出初审名单,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或党总支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公示3个工作日,并做好学费减免材料存档工作; 3.学费减免名单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衢州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及《衢州学院学费减免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6月7日前一并报送至学工部备案,《申请表》、《汇总表》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联系人:张莉莉。 (四)减免方式及管理 1.学费减免金额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2.学院应加强对享受学费减免学生的教育和监督,如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以作出取消减免资格和补交全部减免学费的处理: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的。 四、其他 各学院可结合本院实际制定相关工作细则。
附件:1.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申请名额分配表 2.衢州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 3.衢州学院学费减免名单汇总表
衢州学院学工部 2021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