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
浏览:244次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8日 |
各学院: 根据衢院学工发【2018】6号《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学工部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经学工部批准设立的首批4个辅导员工作室: “月芽儿”心理工作室 “智慧学工”工作室 “日新”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室 “星火”学生骨干担当力提升工作室 二、验收形式 由各工作室提交《衢州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周期验收申报表》,围绕工作室的落实立项承诺情况、主持人发挥引领作用情况、工作室成员参与活动及成长情况、工作室自身建设情况、工作室取得的特色经验及建设成果情况等进行汇总报告,并附上相关成果材料,学工部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反馈考核意见。 三、相关要求 请各工作室于4月20日前完成周期验收、撰写报告并提交至学工部学管科。自评报告应附相关支撑材料,如文字、图片、视频等。周期验收未通过者,需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如整改仍不到位将给予撤销处理。 联系人:周康 联系电话:0570-8015019 附件: 1.《衢州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2.《衢州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周期验收申报表》 学工部 2021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