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
浏览:468次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9日 |
各学院: 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激发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班主任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1.考核范围:2022~2023学年担任2019级(本科)、2020级、2021级、2022级各行政班级的班主任。 2.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40%)、合格与不合格。 3.考核办法: (1)各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对班主任进行2022~2023学年学院考核测评和班级班风竞赛绩效核算,形成班主任个人考核总分,据此确定班主任的工作考核等级,其结果上报学工部; (3)各学院按照《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制定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细则对每位班主任的工作作出客观评价。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1.各学院按照2022~2023学年班主任总数不超过20%评选优秀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则上不参加优秀班主任评选。具体评选名额见《衢州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2.学工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确定“优秀班主任”初选名单,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后公示,最终评选出校级优秀班主任; 3.学校将对校级优秀班主任进行表彰,颁发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并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4.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主动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经常与辅导员、班委和团支委交流班级建设意见,定期参加班级活动和班会,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对思想、学习、心理、生活、就业有困难和障碍的学生给予重点帮扶; (3)尚德爱生、乐于奉献、责任心强,深受学生欢迎,能及时掌握和指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职业规划等各个方面; (4)积极配合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处理或上报学生中的热点问题和不良现象。积极参与班级学生的生活管理、奖学金评定、困难帮扶等工作; (5)所带班级成绩优秀,开展优良学风班建设成果显著,具有清晰高远的班级愿景,形成了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6)所带班级无重大事故发生,无违法、违纪行为,班级学生上课出勤率高。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班主任考核评选工作,以此次考核评选为契机,充分发挥和调动班主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班主任的作用,促进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2.考核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公开透明、规范程序,确保考核评选结果客观、公正; 3.各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填写《衢州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2)、《衢州学院班主任考核汇总表》(附件3),于10月25日前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学工部周康。
学工部 2023年10月8日 |